陕南山阳县知县何树滋关于移民垦荒免税的文移
发布时间 : 2017-09-07 09:46 浏览量 : 70
明末清初,陕南遭兵燹之祸,地广人稀,荒芜日积,明万历间原有1649余倾耕地,清初时虽有零星复垦,但到乾隆20年耕种面积还只1008倾,尚有600余倾耕地抛荒。乾隆21年,陕西巡抚卢焯奏请招募流民垦荒【《乾隆续商州志》卷3】,并给予优惠政策让他们留在陕南安家落户,湖广、江南、河南、山西、江西、福建、广东等地人民纷纷来附,开山垦荒。据民国《商南县志》 卷2 载:“乾隆二十年后,江南安庆数县人,襁负迁商,爰得我所,闻风兴起,接踵者日益众,此商南有‘小太湖’之名也。”又如光绪《雒南县乡土志》卷3载:“乾隆初,中幹山南老林未开,土地荒芜。及四十三、四等年,安徽、两湖数省屡被灾祲,小民流徙,络绎前来。”
据嘉庆《山阳县志》卷12载,乾隆51年,知县何树滋对招垦30年来的情况做了一次阶段性调查总结,并撰《禀垦山地免陞科》一文呈报省部,请求继续推行免征科税的政策以留住业户。